內部維修,誰的責任﹖

【本報訊】造成 9死 32傷花園街四級火,兩幢肇事大廈昨終解封。約 40名住客返回現場收拾細軟,雖然大廈已重新粉飾,但住客再次踏上同一道樓梯,感觸良多,有女住戶疑觸景生情,激動大哭暈倒,亦有人稱「唔使租都唔再上來住」。十多名業主則認為大火應由政府負責,要求當局協助重修單位,拒絕收樓。

他們很可憐,大火把他們的居所付之一炬;
但過後是否就可以如此刁民作風﹖
火災是政府的錯﹖火是政府放的嗎﹖
劏房是香港貧富問題,房屋政策問題所引申出來的悲哀退步的產物,
但並不是一個可供向政府敲詐的理據。

另外,約 10多名業主昨日趁大廈解封,聚集花園街向政府抗議。他們不滿單位未完成裝修,拒絕收樓。業主陳先生指,單位內物件全部破爛,大門遭撬毀,玻璃窗亦燒至裂開,完全無法居住。他們認為,火警由政府管理的排檔引起,因此政府有責任善後。有業主已跟民政署兩次開會,惟當局未有回應。他們要求政府還原屋內的水電渠及修葺單位。
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郭黃穎琦昨表示,經社團及熱心人士,已籌集社區贊助 240萬元,修復公用設施,稍後會安裝防火窗及防火門。

老實說,我不肯定是業主還是住戶所說,
只可以說如果是業主(該附近大多是劏房)
那更應該他媽的給老娘滾遠一些吧!



B: 2片去皮吐司+1大碗鹿茸湯+1隻蕉
L: 1碗茄汁雞絲飯+1隻蝦餃+半碗煎腸粉+灼菜心+3塊叉燒+1/3碗炒河粉+1個叉燒包+2塊生炒骨
A: 1隻蕉+7粒栗子
D: 1碗炒菜心+1件蘿蔔糕+1小塊炸豬排+2隻薑絲煎蛋
E: 1小時